我心领神会:“我的明白!”
看来,她那位地铁帅哥已经修成正果,可以带回娘家了。
何夕的二十七岁生日party在她家两年前才在郊区购置的庄园别墅中举行。想当年她这小富二代所提供的设施就足够令我们一班人红着眼怎么疯都玩不过来了,现在越发升级,不说别的,光说那专门辟出来的KTV厅,就是专业Party包厢的顶级装备,在这里唱歌感觉比进录音棚效果都好。
去市郊不方便,我不愿蹭宋梓涵和奚骥的车,找其他同学又自觉生疏而不好意思,于是先乘地铁再倒轻轨,然后在终点站打了车才赶到的,进门时大家都已经差不多到齐了。
我推开KTV厅的大门时,宋梓涵正在以一副野兽状嘶吼《死了都要爱》,这首歌的变态高音煽动得原本就没正形的一群人越发high得厉害,一个个在那儿扯着嗓子脸红脖子粗,用一副不要命的架势使劲往上飚。
一见我进来,这些人就跟突然被取了电池似的,霎时噤声。
但high的劲头显然还没过,这么突然刹车是不科学的,于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地举起另一只话筒大声说:“靠!宋梓涵你神算哪!怎么就知道你们家晴天这会儿会到的?”
我站在门口,已经顾不得那些人的瞎起哄。
我一双眼直瞪瞪的,只瞅得见一个人了。
何夕的那个地铁帅哥……
何夕笑吟吟地拉着他走过来,然后很仗义地舍弃美色抱住我,用撒娇来掩饰自己的娇羞:“亲爱的,你可来了!我说我开车去接你嘛,你还非不让!呵呵,没想到吧?我男朋友居然是你们公司的同事哦!是不是很surprise?”
我愣愣地点了点头,与生俱来的天赋再度拯救了我。
我极其极其顺溜、顺溜得就像真的一样地开口就说:“没错,我们见过,不熟。”
站在我面前的钟秦微微一笑,嘴里对何夕说着话,眼睛却仍盯着我,目光里的挑衅令我不寒而栗:“我早跟你说过,我们公司很大的。”
何夕瞅瞅他,又看看我,突然露出一脸狐疑。
她凑过来,用压低了却又能让钟秦听见的音量问道:“亲爱的老实告诉我,他是不是特多风流债呀?”
我愣了一下,不知自己脸上失惊的表情究竟有没有来得及收起。
我说:“不是说了还不熟吗?放心,我以后替你看着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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